12/3的《故事的那時此刻》座談會後,讀者問了作者們一些問題,會陸續在部落格登出各位作者的回答,本篇為柳豫的回覆。
1.就推理小說而言,請問作家們都是「先想好結局」,再往回推嗎?還是也可能順順地寫 下去,然後慢慢出現結局的指引?
我自己肯定是先想好結局的,相信多數創作者也是這樣,不只推理、其他類型小說應該也是如此。不過我只會先想好完整的結局(含彩蛋),但中間過程怎麼走到結局、往往會邊寫邊延伸,不一定會照計劃寫,只有結局會提早確定。
2.請問老師們,最近有很多「設定系」的推理,比如說今村昌弘 《屍人莊殺人事件》或是方文貴惠《時 空旅人的沙漏》,華文推理比較少看到這樣的作品,老師們會想挑戰嗎?(想看)
設定系或敘述性詭計一直是我有興趣寫的類型,因為我不擅長寫認真的本格解謎推理......哈哈或許以後會嘗試寫寫看用設定或是創意出奇招的小說。
3.想請問寫作技巧。短篇通常設計幾個角色,如何聚焦事件?長篇如6萬字,角色設定幾位比較好?又,大綱怎麼寫較好?
其實完全沒有固定規範,長篇人物當然可以多一點,但也有長篇人物很少,我記得香水的小說跟電影,就是沒有太多人物出現,用一個極有特色的主角來吸引讀者的注意力就很夠了。我會給一個建議是:短篇寫兇手,長篇寫偵探。
短篇裡面如果有事件,兇手為什麼要殺人、怎麼殺人,動機跟手法都可以「想像自己是那位兇手」去寫,這樣才會合理,有些投稿作品在短篇中花大量篇幅去寫他的偵探多帥多厲害,但短篇字數有限,這樣可能讓兇手描畫不足、露出的破綻不合理、淪為陪襯或工具等等問題;總之我覺得短篇請把重心放在案件,所以說製造出案件的兇手需要好好描寫,長篇當然就更不受限制、可以更自由去寫,兩者不變的是,都要先設計好開頭跟結局吧。想好最後的謎底跟結局很重要,中間過程我覺得都可以看狀況發揮,有時中途想到的點子反而更好,都可以邊寫邊擴寫,當然這是我的方式,我個人不寫大綱,不過大多數優秀作家都是會寫大綱的,如果可以的話還是學習好作家的方法吧。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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