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/3的《故事的那時此刻》座談會後,讀者問了作者們一些問題,會陸續在部落格登出各位作者的回答,本篇為陳浩基的回覆。
1.就推理小說而言,請問作家們都是「先想好結局」,再往回推嗎?還是也可能順順地寫 下去,然後慢慢出現結局的指引?
我一定先想好結局的。沒想清楚結局便順著寫,最後會變成其他東西,例如科幻小說或奇幻小說。
2.請問老師們,最近有很多「設定系」的推理,比如說今村昌弘 《屍人莊殺人事件》或是方文貴惠《時 空旅人的沙漏》,華文推理比較少看到這樣的作品,老師們會想挑戰嗎?(想看)
拙作《氣球人》應該算是這類型?另外其實會拍動的《初心村》系列也是吧。
3.想請問寫作技巧。短篇通常設計幾個角色,如何聚焦事件?長篇如6萬字,角色設定幾位比較好?又,大綱怎麼寫較好?
我認為設定大綱時,要先將角色分成三類:主角、配角和跑龍套。短篇的話,我通常只有一至三個主角,配角和跑龍套則沒有限制,但他們的戲份都不會多,是讀者不用在乎、純粹用作幫助劇情推演的人物。假如主角人數少,集中由這一至三個人來演戲,焦點便不容易分散。舉個例子的話,《福爾摩斯探案》裡大部分情況都只有福爾摩斯和華生兩個主角,委託人充其量只是配角(只用來交代事件,提供對推理有用的資訊)。
長篇的話,要先問一個問題:你打算採用哪一種架構。長篇的敘事視點,假如是第一人稱的話,主角數不會多,除了敘事者的「我」以外,很可能只有兩、三個重心人物。假如是第三人稱的話,就要問你會將視點追著某一個角色來跑,還是會利用不同章節讓不同角色當主角。以上幾種情況,主角的數目也不一樣,甚至要視乎你的故事內容才能決定。不過不管長短篇,將角色分成主、配、龍套三等的話,會比較容易整理出戲份如何分配。
大綱的寫法大概人人不同,我的做法是先預計每一章(或每一節)的內容為何,然後再考慮該章如何「拆開」。例如:
1、犯人殺死了死者
2、偵探主角到場調查
3、偵探前往A地點查探每一個人的不在場證明
……
然後拆開:
1、描寫環境/犯人執刀喘氣/地上有屍體/犯人冷靜下來決定布局
2、翌日/偵探主角高調登場/刑警們不高興/委託人(死者父親)向刑警說項/主角指出刑警沒看到的細節/發現線索指向A公司
3、偵探到A公司查問/XYZ三人最有嫌疑/X說案發時他在戲院……
……
如此類推。假如覺得有些部分要再寫得清楚一點,可以重複上述的步驟,拆開再拆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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